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李文博 近年来天津邮轮旅游持续升温,据有关方面预计,2017年将有160艘(次)国际豪华邮轮抵靠天津国际邮轮母港,近日,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邮轮旅游消费提示。
邮轮就是旅游目的地
我国邮轮旅游发展较晚,“邮轮就是旅游目的地”的观念还未完全得到游客接受和认可。实际上,邮轮并非仅仅是交通工具,它和乘飞机、火车、汽车旅游的概念完全不同,邮轮是一座移动的海上娱乐城市。而行程中的邮轮停靠地,除了让游客观光之外也是为了补给邮轮,停靠地的景点通常为一些开放性的公园和免税购物店,因邮轮不可停靠在停靠地过夜,游客往往会感觉游览时间较为紧张,几个小时之后就需要返回到邮轮上,因此游客应按照领队要求妥善安排时间以免影响行程,不愿在停靠地下船的游客在报名时需事先向旅行社说明,因游客不下船会增加船方的成本,所以旅行社通常会另外收取此部分游客的相应费用。
船上安全意识最重要
邮轮旅游要求全体游客在登船第一天参与逃生演习,游客应配合参加。在邮轮上游客尤其要关注的事故为火灾、碰撞和落水。登船时信用卡可与房卡关联使用,因此游客也没必要携带大量现金。邮轮上设有医疗服务中心,同时也有医生、护士及医疗设备,就医需要另行付费。游客在选择邮轮游之前应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应提前做全面体检;有慢性病的游客应提前携带好相关药品,值得注意的是邮轮旅游受天气状况影响较大,会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如期靠岸(比如雾霾、风浪等),因此应该多携带药品,以免影响健康。
船长有独立决定权
销售邮轮产品的旅行社会在出发前召开行前说明会,引导旅游者正确认识邮轮旅游,避免安全问题及纠纷的发生。值得注意的是如遇不可抗力可能危及邮轮和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邮轮船长有独立决定权,可以决定变更航线或停止航行。邮轮公司、船员、码头、旅行社、旅游者均应予配合。
遇纠纷过激行为不可取
如遇邮轮公司或旅行社不执行合同约定,未提供承诺的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擅自减少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等情况时,游客要注意及时搜集证据资料,以便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在邮轮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切不可采取拒绝登船、拒绝下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甚至影响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和触犯法律法规。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不要把旅行社单方面过错发展为双方的共同过错;三是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通过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发生旅游纠纷时,游客可拨打电话88908890或12301进行投诉。旅游投诉时效期为旅游合同结束后90日内,超过90日的投诉案件,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