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如意)日前,张家口市发布《关于保护与开发草原天路的通告》。《通告》指出,草原天路沿线两侧五公里区域内将进行全面保护。
张家口市旅发委副主任张蕾青介绍,草原天路保护范围包括草原天路沿线两侧五公里区域内的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自然、人文等资源。在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实行保护与开发,达到宜游、宜行、宜休闲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通告》指出,草原天路的保护与开发要严格按照全市总体规划进行,相关县(区)应当依法开展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占、使用、转让、买卖草原天路旅游资源。此外,自驾游客要做到“五个不”:不强行会车、超车、在草原上驾车,不乱扔垃圾,不踩踏植被,不野外烧烤,不随意野外宿营。